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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税种需要在国税办理,哪些在地税办理?

2012-02-06 21:57:08 来源:http://www.caiwu12366.cn 浏览:609
内容提要: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<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【国办发[1993]第087号】的规定:

问题内容:
    交纳哪些税种需要在国税办理,哪些在地税办理?

  解答:
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<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【国办发[1993]第087号】的规定:
  一、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:
  1、增值税;
  2、消费税;
  3、进口产品消费税、增值税,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(委托海关代征);
  4、铁道、各银行总行、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、所得税和城市建设维护税;
  5、中央企业所得税;
  6、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;
  7、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、资源税;
  8、证券交易税(未开征前先征收在上海、深圳市证券交易证券的印花税);
  9、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税收以及外籍人员(华侨、港澳台同胞)缴纳的个人所得税
  10、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;
  11、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各项税收
  13、按中央税、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(属于铁道、银行总行、保险总公司缴纳的入中央库,其它入地方库);
  14、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。
  15、车辆购置税(交通部门代征)
  16、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
  17、2002年新办企业的所得税


  二、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(不包括已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):
  1、营业税;
  2、个人所得税;
  3、土地增值税;
  4、城市建设维护税;
  5、车船使用税;
  6、房产税;
  7、屠宰税;
  8、资源税;
  9、城镇土地使用税;
  10、地方企业所得税(包括地方国有、集体、私营企业);
  11、印花税;
  12、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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